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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驾驶报废车怎么处罚?

发布时间:10-25         关键字:天津驾驶报废车怎么处罚,天津车辆报废,汽车报废补贴,天津机动车报废,天津报废车回收
报废车就是达到一定使用年限,或因其他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且无法修复、耗油量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值50%、依照政府规定强制报废的车辆。那么天津驾驶报废车怎么处罚呢?

1、驾驶报废车上路驾驶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钱,并吊销汽车行驶证;

2、“已到了报废标准的汽车”,包含国务院《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中所指的两类报废汽车,关键指的是“到了国家报废标准,或虽未到了国家报废标准,但发动机或底盘严重损坏,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汽车运转安全技术条件”的汽车;

3、拼装和已到了报废标准的汽车,因为其不可以到了汽车上路驾驶的安全标准,上路驾驶后极易引起其他的汽车、非汽车行驶人和行人的损害;

4、因而,交管部门对报废车实行强制报废,对行驶人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钱,并吊销汽车行驶证。
天津驾驶报废车怎么处罚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对于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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